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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1 20:05:00 来源:新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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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学技术部
关于举办2017中国城市交通建设智慧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7〕536号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城市交通建设行业相关企业单位、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全国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城市交通建设的智能化发展,对广大科技工作者进行激励,释放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对水平、质量、价值均达到一定高度的原创性技术创新成果进行推广表彰,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批准,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产业科技发展协会共同主办的2017中国城市交通建设智慧成果奖评选活动将于2018年8月10日正式开始。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产业科技发展协会将依照崇尚科学、开拓创新、尊重人才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依规合法、诚实守信的评奖理念,现面向全国征集优秀智慧成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国范围内城市交通建设行业及相关领域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组织中的智能化研发人才均可参与评选。
(注:鉴于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对城市交通建设的技术标准、应用规则各有不同,所以在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等方面不强行要求统一,智能化技术成果的应用只要符合所在地域的相关规范即可,但其技术理念、技术方法需要具有普遍适用性,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前沿水平。)
二、评选项目
1、解决行业关键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
2、在城市交通建设的关键环节中具有突破性的创新技术。
3、对促进和实现城市交通建设的智能化发展具有重大推广意义和应用价值的技术研究成果。
4、在实践中获得创新思路,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工艺、新技术。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活动共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励等级,实行限额奖励,奖励数量不超过6例,其中一等奖最多1例,二等奖最多2例,三等奖最多3例。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若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任何参评技术成果的水平均达不到某一奖励等级,该奖励等级可以空缺。
四、评奖标准
1、一等奖:
(1)技术成果成功解决了中国城市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极高的科研技术难度,水平达到甚至超越了国际同类技术成果。
(2)技术成果的应用转化率极高,在实践过程中迅速得到推广应用,效率与质量均为行业顶尖水平,对于推动中国城市交通建设行业的智能化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3)技术成果难度极大,创造了极其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业内专家学者、同行人士的高度赞扬。
(4)技术成果使中国城市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的工作质量、效率得到显著提高,使中国该行业领域极大地提高了在世界范围内的领先地位和竞争能力。
(5)技术成果对缩短生产、建设或研制周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有极大的作用。
(6)技术成果对推动中国城市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或交通系统现代化管理,起到关键性作用。
(7)技术成果极大程度地推动了中国城市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的智能化发展,对同行业同类型技术具有极强的引领、示范作用。
2、二等奖:
(1)技术成果较大程度解决了中国城市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高的科研技术难度,水平与国内同类技术相比具有领先优势。
(2)技术成果的应用转化率较高,在实践过程中得到了推广与应用,效率与质量均处于行业高端水平,对于推动中国城市交通建设行业的智能化起到了较大程度的重要作用。
(3)技术成果难度较大,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业内专家学者、同行人士的欣赏与肯定。
(4)技术成果使中国城市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的工作质量、效率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使中国该行业领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在世界范围内的领先地位和竞争能力。
(5)技术成果对缩短生产、建设或研制周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有较大作用。
(6)技术成果对推动中国城市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或交通系统现代化管理,起到较大程度的作用。
(7)技术成果推动了中国城市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的智能化发展,对同行业同类型技术具有显著的参考借鉴的意义。
3、三等奖:
(1)技术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国城市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科研技术难度在国内同类先进技术水平。
(2)技术成果能够实现应用转化,并且推广与应用效果喜人,效率与质量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对于推动中国城市交通建设行业的智能化起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要作用。
(3)技术成果具有一定难度,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业内专家学者、同行人士的认可和期待。
(4)技术成果使中国城市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的工作质量、效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对于提升中国城市交通建设及相关行业领域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力具有明显推动作用。
(5)技术成果对缩短生产、建设或研制周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6)技术成果对推动中国城市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或交通系统现代化管理,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7)技术成果推动了中国城市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的智能化发展,对同行业同类型技术具有参考价值。
五、评审机构
为确保此次评奖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产业科技发展协会共同成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2017中国城市交通建设智慧成果奖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
其具体职责如下:
1、设立2017中国城市交通建设智慧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2017中国城市交通建设智慧成果奖的各环节评审流程和相关工作。
2、评委会共20人,其中包括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17人。
3、评委会专家原则上由我国城市交通建设智能化及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
4、为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评委会成员名单在最终评奖结果宣布以前不对外公开。
六、申报程序和办法
1、2017中国城市交通建设智慧成果奖采取单位和个人推荐的办法申报,单位和个人的资质如下:
(1)全国范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城市交通建设相关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地区城市交通建设协会、联合会。
(2)国内外城市交通建设相关知名企业。
(3)重点高等院校。
(4)国家级大型科学研究院所。
(5)两院院士。
2、推荐单位及推荐专家应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推荐单位及推荐专家提交《2017中国城市交通建设智慧成果奖推荐表》(附件一)和有关资料一式二份,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于2017年8月31日前上报中国城市交通建设智慧成果奖组委会。
4、组委会内设材料审查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需补材料,会及时通知申报人。申报人须在2017年9月20日前补齐材料,逾期将取消奖项评选的资格。
5、经形式审查后,进入评审阶段。首先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并对技术成果的等级做初步评判。终评阶段,对成果的审定和确立获奖等级将参考初评的意见,最后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最终获奖成果和获奖等级。
七、公示期及异议处理
1、申报成果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后,即通过网络渠道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为异议期,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获奖成果的弄虚作假、剽窃等问题,向组委会提出异议。
2、对获奖成果提出异议的,必须提交书面“异议书”。
异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内容及有关异议的事实依据。
(2)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签字),并写明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书,不予受理。
3、获奖成果主要完成人对本次评选的奖励等级提出异议,原则上不予受理。
4、组委会在接到异议材料后,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如异议内容属实,并能提供证据的,应予受理,并报评委会进行复议。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组委会联系:
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13889734562
邮箱:zgcsjtjs@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五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3层
 
 
附件一:《2017中国城市交通建设智慧成果奖推荐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
2017年8月10日

记者: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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