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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 评选活动

2017-07-20 20:15:00 来源:新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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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7〕136号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信息行业领域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全国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现如今,电子信息科技与通信、建筑、医疗、能源、互联网、交通运输、地质等各个行业的关系都十分密切,在各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体现出了电子信息科技创新对于社会进步的重要性。为推动电子信息前沿科技更好、更快发展,鼓励在电子信息行业各领域内进行超前的技术成果研发和应用、为行业内创新技术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科学技术部于2011年批准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中国计算机与网络企业联盟共同举办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评选活动,自2012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评选活动坚持贯彻崇尚科学、尊重人才的方针,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多年来依法办奖,已经成为中国电子信息领域的顶尖级别的权威奖项,受到业内众多技术专家的高度关注和一致肯定。

现将第六届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信息行业领域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各有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在电子信息行业取得的具有行业颠覆性、引领性意义,巨大创新性,广泛的应用推广价值的重大科技理论研究成果、技术创新成果,均可参与评选。

二、奖项设置及获奖标准

(一)奖项设置

第六届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共设置三个奖级,分别为:金奖1例,银奖2例,铜奖3例。评奖活动一如往届秉持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如果参评人员的技术成果无法达到对应奖项的评选标准,则该级别奖项可以空缺。

(二)获奖标准

金奖的获奖标准为:

1、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在电子信息相关领域具有极为广泛的应用性,应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通信、建筑、医疗、能源、互联网、交通运输、地质。

2、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创新,拥有极高的技术难度,主要技术难度和经济指标在国际同类技术成果中居于超前领先水准。

3、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具有极高的转化应用价值,能够解决相对应的电子信息领域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对于推动行业的创新发展具有不可撼动的重要作用。

4、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应用,创造出了极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专家、客户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和好评。

5、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显著提升了相应细分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极大地提升了中国电子信息行业在国际范围内的市场竞争力,对中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造成了正面积极的巨大影响。

银奖的获奖标准为:

1、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在电子信息相关领域具有较为广泛的应用性,应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通信、建筑、医疗、能源、互联网、交通运输、地质。

2、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取得了较大突破和创新,技术难度在同行业内处于较高水平,主要技术难度和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准。

3、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价值较高,可以较好的解决相对应电子信息领域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对于推动行业的创新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

4、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大,获得专家、客户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5、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较大程度的提升了相应细分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较好的提升了中国电子信息行业在国际范围内的市场竞争力,对中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造成了利好影响。

铜奖的获奖标准为:

1、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在电子信息相关领域具有广泛应用性,应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通信、建筑、医疗、能源、互联网、交通运输、地质。

2、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取得了突破和创新,拥有一定程度的技术难度,主要技术难度和经济指标在国际同类技术成果中居于国内一流水准。

3、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价值较高,能够解决相对应的电子信息领域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部分难点、热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相关行业的创新发展。

4、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应用,创造出了极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有关专家、客户的认可和称赞。

5、被推荐参评的技术成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相应细分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同时有利于提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在国际范围内的市场竞争力,为中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

领导机构

(一)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举行,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主办方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与中国计算机与网络企业联盟共同成立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邀请电子信息领域权威专家、学者共同组成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

2、组织、保障评委会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评委会最终评审结果予以认定;

3、针对评选活动中出现的各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解决,对评审活动相关的重要工作提供决策或建议。

(二)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评委会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参评材料的评审工作;

2、向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组委会汇报评审结果及最终获奖名单;

3、处理评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4、为完善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评审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三)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评委会设评委会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2人,所有委员均由组委会选定。

(四)组委会、评委会全体专家评审和所有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对被推荐参评技术成果情况以及具体评审细节严格保密。

、推荐方式

(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信息行业领域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均可向活动组委会推荐电子信息行业通用型技术先进成果,推荐时应按规定填写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制作的推荐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推荐书及证明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二)推荐材料

填写好的《第六届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申报推荐书》和相关相关材料应装订成册,要求提供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三)推荐时限: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的推荐时限为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未完成或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技术成果不得参与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评选活动。

(五)凡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技术成果,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参与评选。

、评审

(一)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评审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方面:

1、形式审查:组委会负责对推荐申报材料展开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材料递交评委会进行初评。

2、初评:评委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成果展开初评,初评采取会议或网络方式进行,通过初评的技术成果进入复评阶段。

3、复评:评委会召开全体评审会议方式对通过初评的技术成果进行复评,通过复评的技术成果进入终评环节。

4、终评:评委会组织全体评审专家进行投票表决,经到会全体评审专家表决通过的技术成果,可以授予金奖;经到会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审专家表决通过的技术成果,可以授予银奖和铜奖。

5、公示:授奖名单拟定之后,在评奖活动主办方官方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凡对获奖名单有异议者,均可凭真实、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向活动主办方提出异议。活动主办方将责成组委会和评委会进行严肃处理。对项目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真实性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的异议可以受理,对评审等级的意见,不予以受理。

6、公布:经过公示或处理后无异议的获奖名单,将在主办方官方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布。

7、颁奖:组委会负责组织举办颁奖典礼,向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二)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如本人是推荐技术成果主要完成人,则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在评奖活动中需全程回避。

、其他

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获奖证书是创新成果的荣誉证明,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艺 罗森

联系电话:18341270670

电子邮箱:qa929226408@qq.com

附件:

《第六届中国电子信息前沿科技奖申报推荐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 技 部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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